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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来源 2023-10-17 09:42:35 医院动态

沪药监通告〔2023〕10号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我局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我局废止、失效以及由我局制订或者执行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

1.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或执行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附件1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生效日期

到期日期

废止原因

1

上海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责任制实施办法

沪食药监法〔2015〕510号

2015年8月11日

2020年8月10日

到期失效

2

上海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沪食药监规〔2017〕1号

2017年1月5日

2022年2月14日

到期失效。相关要求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财政部《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2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或执行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年)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上海市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细则

沪药监规﹝2019﹞1号

2

上海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

沪药监规﹝2020﹞1号

3

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

沪药监规﹝2020﹞2号

4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

沪药监规〔2020〕3号

5

上海市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试行)

沪药监规〔2021〕1号

6

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沪药监规〔2021〕3号

7

上海市放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沪药监规〔2022〕1号

8

上海市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

沪药监规〔2022〕2号

9

上海市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药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沪药监规〔2022〕3号

10

上海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沪药监规〔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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