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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妇幼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来源 2022-11-04 23:55:18 医疗资讯

我国妇幼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全国孕产妇死亡率比较(1990-2018)

我国妇幼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耿兴敏

5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报告(2019)》(以下简称《报告》)有关情况。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妇幼健康事业有了显著提升。 特别是2018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3/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6.1‰,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0岁,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回首70年,中国妇幼健康事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均取得了积极进展与成效。记者注意到,《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妇幼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妇幼健康城乡差距不断缩小。

女性期望寿命逐步延长 孕产妇死亡率稳步下降

2015年,中国女性期望寿命为79.4岁,比1990年延长8.9岁。另外,199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88.8/10万,2018年下降至18.3/10万,较1990年下降了79.4%。

值得注意的是,妇幼健康城乡差距明显缩小。2018年,农村和城市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9.9/10万和15.5/10万,与1990年相比分别下降了81.2%和67.2%。1990年城市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之比为1∶2.2,2018年降至1∶1.3。

曾经,受限于医疗水平,产科出血导致的死亡,尤其是在偏远地区,严重困扰着医护人员和广大家庭。如今,产科出血导致的孕产妇死亡大幅减少。据国家卫健委妇幼健康司司长秦耕介绍,在2000年,全国产科出血死因死亡率为20.8/10万,2017年下降至5.7/10万,下降幅度为72.6%,对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的贡献比例达45.2%。“尤其是农村地区下降更为明显,2000年~2017年间下降幅度达80.9%,对农村地区孕产妇死亡率下降的贡献比例达52.4%。”

值得注意的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要求到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要在1990年基础上下降3/4,中国于2014年提前实现,是全球为数不多实现这一目标的国家之一。

儿童死亡率明显下降 地区差距持续缩小

《报告》显示,我国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1991年的33.1‰、50.2‰和61.0‰,下降至2018年的3.9‰、6.1‰和8.4‰,分别下降了88.2%、87.8%和86.2%。

与此同时,城乡差距明显缩小。2018年农村和城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0.2‰和4.4‰,比1991年分别下降了85.7%和78.9%。1991年城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之比为1∶3.4,2018年缩小到1∶2.3。

另外,地区差距持续缩小。2018年东、中、西部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4.2‰、7.2‰和12.7‰,较1991年分别下降了87.5%、89.1%和87.3%。东、西部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差值由1991年的66.5‰缩小到2018年的8.5‰。

我国5岁以下儿童主要疾病死亡率显著下降。2017年,导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前5位死因是早产或低出生体重、肺炎、出生窒息、先天性心脏病和意外窒息,占全部死因的55.7%,与2000年相比下降了79.1%。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要求到2015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要在1990年基础上下降2/3,而中国,于2007年提前8年实现了这一目标。《报告》指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下降对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作出了重要贡献。据测算,2000—2015年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提高的4.9岁中,有23.5%归因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下降。

儿童生长发育状况不断改善 出生缺陷防治成效明显

《报告》数据显示,中国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持续下降。2013年中国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8.1%,与1990年的33.1%相比下降了75.5%。

值得注意的是,儿童生长迟缓率持续下降,农村降幅大于城市,城乡差距逐渐缩小:1990—2013年,城市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由11.4%降至4.3%,农村由40.3%降至11.2%,城市和农村生长迟缓率分别下降了62.3%和72.2%。

出生缺陷这一公共卫生问题,不仅带来医疗费用的增加,更多的是社会问题和家庭问题。《报告》数据显示,由出生缺陷导致的儿童死亡率明显下降。与2007年相比,2017年出生缺陷导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3.5‰降至1.6‰,对全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的贡献超过17%,这显然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重大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下降趋势。全国围产期神经管缺陷发生率由1987年的27.4/万下降至2017年的1.5/万,降幅达94.5%,从围产期重点监测的23个出生缺陷病种的第1位下降至第12位。地中海贫血防治成效明显,广东、广西胎儿水肿综合征(重型α地贫)发生率由2006年的21.7/万和44.6/万分别下降至2017年的1.93/万和3.15/万,降幅分别达91%和93%。

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和妇幼健康水平的提升息息相关。

数据显示,我国产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产妇分娩体验持续改善。2018年全国共有助产机构2.6万家,助产士18万人,产科医师近21万人。大力促进自然分娩,鼓励助产机构开展导乐分娩、分娩陪伴等服务,积极推广分娩镇痛服务。2018年全国剖宫产率为36.7%。

儿童保健水平也在不断提升,在全国范围实施儿童免疫规划,不断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从最初预防6种疾病扩大到预防15种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辖区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以乡镇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儿童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中国逐步消灭了天花,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2006年后连续13年无白喉病例报告。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从1992年的9.7%下降至2014年的0.3%,降幅达96.7%;2018年麻疹发病率降到0.28/10万以下,发病数不到4000例;2018年全国流脑发病数仅104例,均降到历史最低水平。

四方面充分保障妇女儿童生存权、健康权和发展权

70年来,中国在保障妇幼健康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

“70年来,我国妇幼健康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充分保障了妇女儿童生存权、健康权和发展权。”秦耕表示,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薄弱,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缺医少药,孕产妇死亡率高达1500/10万,婴儿死亡率高达200‰,人均预期寿命仅有35岁。新中国成立后,妇幼健康事业面貌焕然一新,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3/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6.1‰,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岁,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其次,服务网络更加健全。秦耕认为,第二个方面,是逐步形成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支撑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至2018年全国共有妇幼保健机构3080家,妇产医院807家,儿童医院129家,从业人员近64万人,年门诊量4.0亿人次,年住院1379万人次,床位33.8万张,各类医疗机构中妇产科和儿科床位数持续增加,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主阵地更加稳固。

另外,我国妇幼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加强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生殖保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努力为全体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连续的妇幼健康服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公平性可及性不断增强,妇幼健康主要服务指标和结果指标在城乡间、地区间差距不断缩小。

秦耕认为,第四个方面,是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更加完善。“一方面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制度保障,将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和重点政策措施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另一方面加强妇幼健康投入保障,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了覆盖13.5亿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形成了保基本、抓重点、广覆盖、兜底线的妇幼健康保障制度。”(记者 耿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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