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监管/ 正文

吉林省人民医院胃镜、肠镜维保项目(2次)谈判公告

来源 2021-12-30 12:32:13 医疗监管
  吉林省人民医院胃镜、肠镜维保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2年1月10日10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SJLDL20211110002JTXM1   1.2 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胃镜、肠镜维保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3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第一标段人民币84万元。   1.4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服务期:一年   1.5采购需求:胃镜、肠镜维保;数量:一批;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2.2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12月31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售价:0元。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下午16时   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10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10日10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本次谈判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吉林省   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吉林省人民医院   联系人:杜杉杉   电  话:0431-85595441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431-81100225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欣   电话:15504479494   7.4.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八、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8.1.凡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8.2.若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 LED 屏幕为准。   8.3.参与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提前下载《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8.4.请各供应商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正门(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西北角)进入,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吉祥码”扫码工作后,乘投标专用电梯到达四楼开标区。   8.5.供应商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Tags: 吉林省人民医院胃镜、肠镜维保项目(2次)谈判公告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