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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来源 2023-05-06 21:11:15 人体保健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代理机构:贵州

2023年5月5日

第一章 采购公告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局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2.服务内容: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用于集中出行或个人出行、会议用车、考察调研、公务接待、应急公务用车临时租赁等服务。

3.项目内容:

二、竞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2.2019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2022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不少于5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3.报名须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竞标者,请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不少于5日,竞争性磋商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报名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自行下载文件,于5月12日上午9:00前交省中医药管理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17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1003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7号楼

联系人:周成

联系电话:158858266980851-86894987

第二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服务基本要求

1.采购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车辆在10辆(含)以上公务车辆出行服务单位3家。

2.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成立社会化公务出行服务公司。制定科学有效的运营方案及配套管理规章制度,配备车辆规模应当满足采购单位日常公务用车量,车辆运营资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要求。

3.企业提供服务。为采购单位各部门及个人提供社会化公务出行服务,用于集中出行检查督导、会议用车、考察调研、公务接待、应急公务用车临时租赁等。

二、车辆要求

车 型

租车时间

台数

单价/每天/台(含司机劳务费)

备注

5座车型

7座车型

注:本次招标文件清单中提供的车辆台数仅作为投标人报总价时使用,最终根据招标人需要的台数按中标人清单中所报单价/每天/台据实结算,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本表中的单价。

三、报价要求

1.司机食宿费用、过路过桥费、泊车费、日常保养费、燃油费、维修费、年审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保险相关税金等所有费用由成交企业承担。

2.投标企业应考虑公务出行服务期限内相关报价风险,在服务期限内单价不变。事故车辆出险由投标企业负责,交通违章由投标企业或驾驶人负责。

(一)采购人用车要求及服务期限:

供货要求:接到采购人用车电话后,2小时内将采购人所需车辆开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

合同签订方式:服务合同1年1签。期满后将根据服务管理情况续约。

(二)服务承诺

1.设置24小时救援值班电话,建立救援登记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2.在收到承租人求救信息后尽快到达事发现场并提供免费替换车辆服务。在贵阳市内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并采取救助措施。事发地点在贵阳市区以外,应当在收到承租人求救信息后尽快到达事发现场并采取救助措施。

3.提供出租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4.车辆在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

(四)付款方式:根据采购人用车情况一次一付款。

(五)其他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租赁、公务出行服务及

包车客运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

2.包车服务的驾驶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经公安部门审核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

3.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磋商企业应额外为本项目提供车上人员(乘客)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额须分别达到50万元(含)以上。

4.如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费用及责任全部由磋商企业承担。

5.采购人对成交企业进行考核。若成交企业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使用方可终止合同。

6.投标人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卫生保洁、服务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提出服务承诺。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年   龄:

职   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 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20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结构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专业人员数

经营范围

备注

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019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022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

(备注:磋商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 起的任何责任都由磋商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

附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的声明书格式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作为项目的投标人,本着诚信原则,对本次投标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公平竞争,不采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以谋取中标。

2.具备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能力,并独立完成该项目。在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不转让、出租、出借投标单位资格,不挂靠任何单位,不借用别人的资格证书;除非资质降低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标人不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放弃本项目投标工作。

3.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所有投标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4.无涉及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5.不与其他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互相串通投标;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

7.中标后及时与采购人订立合同,不签订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保证服务质量安全,把行车安全放在第一位。

若违背以上信用承诺,自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本企业违背承诺的失信行为形成的失信记录,以及失信等级的划分,由行业主管部门记入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并传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自愿接受贵州省各级国家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的联合惩戒。属于省外企业的,还接受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相关规定对本单位作出的失信行为惩戒。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人(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此次采购要求:

一是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控制管理好每一位驾驶员的言行举止,服务态度,安全行车的高度理念。

二是询价邀请局纪检、综合处、法监处、规财处相关部门领导现场进行询价。

三是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均符合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报价相同的 ,以服务承诺最优先者为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周成        电话:0851—86894987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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