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医学证据,DeepEvidence为你支撑决策
2026年4月,由国家消化内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国家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中国医师协会内镜医师分会、中国日间手术合作联盟麻醉专业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消化内镜诊疗镇静及麻醉管理中国指南(2026版)》正式刊出。该指南同步发表于《协和医学杂志》《临床麻醉学杂志》及《中华消化内镜杂志》,是我国消化内镜镇静及麻醉领域首部国家级规范化指导文件,填补了该领域长期缺乏统一标准的空白。
一、指南制定的背景与意义
镇静及麻醉下的消化内镜检查和治疗的临床应用规模正快速增长,目前已占消化内镜诊疗总量的60%。然而,这一领域长期存在人力和设备配置相对不足、不同地区及医疗机构实施和管理差异大、麻醉文书记录不规范乃至缺失等问题,诊疗整体规范性与安全性亟待提升。
为此,指南制定团队通过线上访谈、问卷调查与专家投票等方式,明确了消化内镜诊疗镇静及麻醉管理中的24个关键临床问题,并基于系统证据检索、证据质量评价及推荐意见形成评价流程,最终形成了41条推荐意见。指南在国际实践指南注册与透明化平台完成了注册(注册号:PREPARE-2024CN276),确保了其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推荐意见分级体系
指南对专家推荐意见的推荐强度进行强弱分级:
Ⅰ级(强推荐): 有明确证据和/或普遍共识认为干预措施利大于弊或弊大于利
Ⅱ级(弱推荐): 证据和/或观点尚不充分证明干预措施可能有益/有害
每条推荐意见均标注了专家同意度,体现了共识的可靠性。
三、核心推荐意见精要
(一)人员与设备配置
推荐意见2(Ⅱ级,同意度100%): 推荐在实施深度镇静及麻醉时,每个诊疗单元配备至少1名有资质的麻醉科医师;每个诊疗区域至少应配备1名具有主治医师(含)以上资质的麻醉科医师。
推荐意见3(Ⅱ级,同意度90.0%): 麻醉恢复室的专职护士数量与床位比宜为1:(2~4)。
推荐意见4(Ⅰ级,同意度96.7%): 诊疗区域除配置消化内镜基本诊疗设备外,推荐配置全身麻醉所需的仪器设备,包括麻醉机、监护仪、困难气道处理设备、抢救车和除颤仪等抢救设备,常用急救药品和拮抗药等物品。
推荐意见5(Ⅰ级,同意度83.3%): 推荐设立独立的麻醉恢复室或其他具有监护治疗功能的恢复区域,麻醉恢复室床位与内镜操作床位比例不低于(1~3):1。
(二)术前评估要点
推荐意见6(Ⅰ级,同意度100%): 建议所有行门诊或日间镇静及麻醉消化内镜诊疗的患者术前在麻醉门诊或内镜中心进行麻醉评估,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术前检查;权衡镇静及麻醉的风险和获益,与患者商议镇静及麻醉方案、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进行术前宣教。
推荐意见7(Ⅰ级,同意度100%): 高龄和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Ⅲ级及以上患者,根据患者的基础疾病情况和内镜诊疗类型,完善相关器官功能的评估和专科会诊,权衡镇静及麻醉的风险和获益,制订镇静及麻醉方案。
推荐意见8(Ⅰ级,同意度100%): 超高龄和ASA Ⅳ级及以上患者建议住院诊疗。除常规评估外,建议评估重要器官功能状况(心功能、肺功能、肝肾功能)、精神/认知功能、日常生活功能、营养状况和衰弱状态等。
重要数据提示:80~89岁患者麻醉与手术相关死亡率为5.6%~6.2%,90岁以上为8.4%。BMI>30 kg/m²是导致低氧血症的独立危险因素。
(三)特殊患者评估
推荐意见9(Ⅰ级,同意度86.7%): 呼吸功能不全的患者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影像学检查、动脉血气分析及肺功能检查。推荐术前戒烟,控制原发病,进行呼吸功能锻炼。
推荐意见11(Ⅰ级,同意度100%): 合并心脏疾病的患者,推荐评估患者的心功能及心肌氧供需平衡状况。权衡心脏病情严重程度和内镜诊疗操作的紧急性和危险分层,选择完善心电图、心肌酶谱、心脏超声、心衰指标、冠状动脉CT血管造影或冠状动脉造影等检查。
推荐意见12(Ⅰ级,同意度93.3%): 消化内镜诊疗镇静及麻醉中,患者发生反流误吸的危险因素包括:饱胃,合并高危病史(胃-食管反流病、吞咽困难、胃动力疾病、食管裂孔疝、Zenker憩室、贲门失弛缓症、食管狭窄、气管-食管瘘等),既往胃部手术、糖尿病自主神经功能病变、消化道梗阻、急腹症、妊娠中晚期、病态肥胖、使用抑制胃肠动力的减肥药物等。
推荐意见14(Ⅰ级,同意度93.3%): 推荐采用STOP-Bang问卷对OSAS患者进行初步筛查;重度OSAS患者推荐行多导睡眠呼吸监测(PSG)和血气分析检查评估严重程度,同时询问无创呼吸机使用史及疗效;评估是否合并困难气道。
推荐意见15(Ⅰ级,同意度100%): 消化内镜诊疗患者术前困难气道评估与其他患者相似,但消化内镜诊疗期间患者常处于侧卧位或俯卧位,术中紧急需要气管插管时,特殊体位可能增加面罩通气和气管插管的难度。
(四)镇静及麻醉药物选择
推荐意见21(Ⅱ级,同意度97.1%): 消化内镜诊疗的镇静及麻醉应选择起效快、消除快、镇静镇痛效果好、对呼吸循环抑制作用小的药物。常用药物包括丙泊酚、依托咪酯、环泊酚、咪达唑仑和瑞马唑仑等苯二氮䓬类药物、芬太尼等阿片类药物。
推荐意见22(Ⅰ级,同意度83.3%): 在合适的监测条件下,单药使用时丙泊酚的镇静效果优于咪达唑仑;阿片类药物、氯胺酮和吸入麻醉药不推荐单独用于消化内镜诊疗的镇静及麻醉。
(五)术中监测要求
推荐意见23(Ⅰ级,同意度100%): 推荐所有实施镇静及麻醉的患者均进行镇静深度评估、连续SpO₂和无创血压监测。除实施轻中度镇静的健康患者外,行连续心电监测。推荐合并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的患者或行长时间复杂手术的患者,行有创动脉血压监测。
推荐意见24(Ⅰ级,同意度96.7%): 重度肥胖、合并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中重度OSAS或行气管插管(包括喉罩)全身麻醉的患者推荐行PₑₜCO₂监测,必要时行麻醉深度监测。
关键提示:与单独使用SpO₂相比,PₑₜCO₂监测对呼吸系统不良事件的防范更为重要。在深度镇静的患者中,PₑₜCO₂监测能够显著降低低氧血症发生率。
(六)并发症防治
推荐意见29(Ⅱ级,同意度86.7%): 推荐对所有拟行镇静及麻醉的患者进行反流误吸的风险评估,明确合并胃-食管反流风险的患者术前使用抑酸药提高胃液pH值,必要时在镇静及麻醉前进行胃镜吸引减压或建立气管插管等保护气道的措施。
推荐意见30(Ⅰ级,同意度86.7%): 发生反流时,应立即退出内镜并沿途吸引,同时使患者处于头低脚高位,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气道内反流物吸引和机械通气。
推荐意见31(Ⅱ级,同意度100%): 肠道准备可能导致患者发生电解质紊乱、循环容量超负荷或不足、低血糖和睡眠剥夺等情况,推荐心血管不良事件高危患者住院行肠道准备。
推荐意见32(Ⅰ级,同意度96.7%): 消化内镜诊疗镇静及麻醉期间应警惕心血管不良事件(心律失常、低血压和心肌缺血等),做好心电、血压和血氧的监测,积极防治低血压和低氧血症。
推荐意见33(Ⅰ级,同意度93.3%): 消化内镜诊疗镇静及麻醉期间应警惕低氧血症,尤其是易发生低氧血症的高危患者及对低氧血症耐受性下降的患者。
推荐意见34(Ⅰ级,同意度93.3%): 推荐镇静及麻醉前进行充分预氧合,术中持续氧疗以预防低氧血症。
推荐意见35(Ⅰ级,同意度100%): 在深度镇静下接受消化内镜检查的低氧血症高危患者中,与普通鼻导管氧疗相比,使用经鼻高流量氧疗可降低SpO₂下降的发生率。
推荐意见36(Ⅱ级,同意度100%): 如果术中患者发生上呼吸道梗阻等紧急情况时,推荐立刻退出内镜、拿出牙垫,尝试面罩通气、置入口咽/鼻咽通气道或行喉罩通气;仍无法解除梗阻者,可在可视喉镜、可视软镜或鼻胃镜辅助下进行气管插管。
(七)术后管理与离院标准
推荐意见38(Ⅰ级,同意度90.0%): 建议由专人评估患者是否达到离院标准,离院标准可采用麻醉后恢复评分表(Aldrete)或麻醉后出院评分系统(mPADSS)。
推荐意见39(Ⅱ级,同意度100%): 门诊患者符合离院条件后建议由家属或委托人陪同离院。
推荐意见40(Ⅰ级,同意度93.3%): 推荐对消化内镜诊疗镇静及麻醉后的患者进行口头和书面宣教,告知术后饮食、活动、用药、乘坐交通工具注意事项、并发症的常见症状以及医院紧急联系电话等,强调术后24 h内不能骑自行车、开车、饮酒、高空作业、参与签署合同等重要决策。
(八)麻醉记录单规范
推荐意见41(Ⅰ级,同意度91.2%): 消化内镜诊疗的麻醉/镇静记录应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麻醉记录单标准》(WS 329—2024)。麻醉科医师准确、完整、规范地填写麻醉记录单,确保医疗文书的法律效力和医疗质量的可追溯性。
四、指南的临床价值
本指南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消化内镜镇静及麻醉管理进入了标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其核心亮点包括:
1. 多学科协作模式: 消化内科与麻醉科联合制定,体现"内镜医师+麻醉医师"协同管理
2. 全程管理链条: 覆盖术前评估→术中管理→术后恢复→出院标准的完整流程
3. 安全优先理念: 强调PₑₜCO₂监测、经鼻高流量氧疗、困难气道预评估等关键安全要素
4. 法律合规要求: 明确要求遵循《麻醉记录单标准》(WS 329—2024),强化医疗文书法律效力
对于麻醉医生而言,掌握本指南意味着在消化内镜这一高频临床场景中,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更舒适、更规范的镇静及麻醉服务,同时有效规避医疗风险,提升诊疗质量。
指南来源:《协和医学杂志》2026年第17卷第3期(同期发布于《临床麻醉学杂志》《中华消化内镜杂志》)
通信作者:李兆申(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黄宇光(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麻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