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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2025-07-30 12:08:31 医疗资讯
  酒泉市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9日 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5-1067     项目名称:酒泉市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酒泉市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科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100,000.00 1,1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酒泉市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1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科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140,000.00 1,1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酒泉市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招标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人相互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酒泉市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招标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人相互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酒泉市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2(酒泉市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至 2025年08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9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标。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及开评标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和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载中心”的《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备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酒泉市中医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盘旋西路6号     联系方式:0937-2866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凡迪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8号(创业大厦)四楼406室     联系方式:18919376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翠娥     电话:18919376712     甘肃凡迪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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