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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医用磁共振设备招标公告

来源 2024-11-26 12:29:36 医疗资讯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411Z3157689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3.0T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2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磁共振设备 3.0T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1,0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3.0T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情形,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3.0T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或挂靠。 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48号     联系方式:020-66328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田     电  话:020-37860513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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