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资讯/ 正文
患者住院期间擅自回家后死亡,家属索赔49万
法院硬气判决:不赔!无医疗过错!
这可谓是一起超硬气的医疗判决,十分轰动,具有借鉴意义。
4月28日,内蒙古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官方账号分享了某市某法院判决的一起医疗案件,由于不偏不倚,不和稀泥,硬气十足,深受好评。

根据案由显示,患者王先生,49岁,3天前单位体检查出心脏有问题,入住市医院心内科治疗。入院诊断为1、高血压病2级很高危,心脏长大,窦性心律,心功Ⅱ级腔;2、气短待诊;3、隙性脑梗塞。
住院当日,患者执意要回家睡觉,患者女儿与医院签订《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后,当晚,患者即离院回家居住。
次日上午,患者回到医院继续治疗,经完善检查后修正诊断为1、高血压病2级很高危,心脏长大,窦性心律,心功Ⅱ级腔;2.高血压肾病,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期);3、隙性脑梗塞。
当晚,患者仍然要求回家居住。
回到家后,20时左右,患者在家突然呼之不应,面色发绀。10分钟后,市医院120急救人员到达王先生家中进行抢救,30分钟后经抢救无效宣布临床死亡。死亡直接原因:猝死,考虑恶性心律失常所致猝死可能性大。
王先生死亡后,秉持着人道主义,医院和患者家属双方签订《医疗争议协议书》,约定:医患双方一致认为,本次医疗争议不属于医疗事故。医患双方均自愿永久放弃就本次医疗争议向各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和向各级人民法院诉讼的民事权利。医方出于人道主义原则,同意一次性困难补偿患方人民币2万元整。医患双方同意本协议为一次性解决本例医疗争议的最终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反悔。
协议签订次日,市医院将款项转入患方指定账户。
5个月后,患者家属突然上告法庭,寻求更高的赔偿。家属认为,患者死于家中,医院有重大责任,市医院用协议的形式免除自身的责任,且协议仅由王先生女儿签订不合法。市医院对患者的重症病情不予治疗,入、出院记录均按高血压来治疗,患者CT检查为脑梗塞,而医院却使用“血塞通、葛根素”打通血管,让更多的血液流入大脑导致患者损害,市医院补偿数额有失公平,起诉要求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9万元。
法院在审理诉讼中,患方未书面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经法院庭审释明举证不能的后果后,患方仍然表示不申请鉴定。
后经法院查明,市医院在《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中载明:患者目前的疾病状况不适合外出。如果患者外出,可能会出现以下风险,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身体的健康甚至生命造成不利影响,现特告知如下:
1、患者的病情将加重或者出现病情恶化的不良后果。2、由于患者在患病期间外出,患者原有治疗已经取得的效果可能会丧失;3、患者在住院期间外出,患者的病情可能会随时出现变化而不能得到及时的诊治;4、患者可能因外出而丧失最佳的诊断治疗疾病的时机;5、患者在住院期间外出,可能出现医疗意外的其他的无法预计的意外。我院已将患者住院期间外出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不良后果告知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并且解答了相关的问题。患者女儿签名认可告知事项。
通过以上证据,一审法院认为,市医院通过《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已经履行了告知病情、医疗风险和监护等相关事宜的义务。患方主张市医院在对患者的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导致其死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实,也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判决驳回患方的诉讼请求。
患方不服,提起上诉。患方认为患者死亡系医院延误了患者治疗的黄金时间,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认为医院已尽到义务,没有证据证明医院有医疗过错,维持原判。
华科教授:医院本没错,为何要给予2万补偿?
给了钱会引起患者更大的贪欲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没有和稀泥,而是坚持了原有的判决,医院没有赔偿患者要求的巨额款项,只有最初的2万元人道主义补偿,这起案件一经发布,立刻引起了讨论。
4月29日,华中科技大学一名教授发布长文点评了这起案件,他认为:“医院没错,干嘛要给最初的2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应该一分不给,之所以有医闹和医疗讹诈,都是惯的!你越纵容,医疗讹索越疯狂!这就跟‘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一样。一分钱不给,本来也没事,可你一旦给了2万救助后,这就会惹祸,家属就要想了:医院要是没错,为什么要给我钱?医院肯定心虚了,我去法院闹一闹说不定能给我更多钱。所以5个月后,一场本不该发生的官司发生了。尽管家属在法院表演了一番,但好在法院没有和稀泥,以事实为依据,保持了公正。”
广东一名网友认为:“法院这次像男人,没有和稀泥,不能再糟蹋法律了,对就是对,没有责任就是没有责任,不能再让会讹人的贪心之人一再得逞。家属为了钱,简直脸都不要了。首先,住院期间擅自外出回家居住,又签了《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患者本身就不占理,其次,家属追责的理由也匪夷所思,抗凝活血的药物本来就是治梗塞的,居然提出来‘更多血液流入大脑’会导致患者损害,真是无知又可恨!”
回过头来,针对这个案件所反映出的情况,笔者想提出一个问题:患者住院期间离院的情况比较常见,包括请假离院、擅自外出离院及不听劝阻执意离院等情形,遇到这些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如果院外患者出现了意外,这个责任该怎么划分?
根据多方咨询专家,最终给出的结论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同意住院患者擅自离院,患者若执意离院,医方要保留证据。若医院不能提供患者执意、自愿离院的证据,医院要担责。
《知情告知书》总算起到了作用!
医疗纠纷需要更多这种不和稀泥的判决
事实上,查阅以往患者擅自离院出现意外的相似案件,医院能避免赔偿的很少,基本都赔了钱。
例如,此前衡阳祁东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患者术后擅自离院外宿死亡引发的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祁东县法院判决被告祁东县某医院承担次要责任,赔偿死者亲属十七万余元。
再例如,2018年4月12日媒体报道,某患者擅自离院,由于患者欠费,治疗没有执行,也没有催促,便一直没有引起护士注意,直到第三天晚上,有人报警患者在院外自杀,虽然是自杀,但患者家属起诉医院,认为医院没有尽到责任,医院也给予了巨额赔偿。
当然,也有例外。在2015年石家庄某医院发生的另一起类似案例中,法院则判定医院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该案件中,患者医嘱护理级别为二级护理,并嘱须留陪床一人。审理该案的法院认为,医院需对患者病情所涉生命体征进行观测,而无需对其看管并限制活动,不负有监护义务。医院进行了积极寻找,已经尽到必要的管理义务,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患者死亡所造成的损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本次的案件中,医院最终能胜诉,是由于医院提供了明确、详细的证据,证明是患者执意要离院、证明自己尽到了告知义务、证明自己没有医疗过错,这才免于赔偿。法院没有和稀泥,真是难得,值得各级法院积极借鉴。
其实,只要医院能提供详细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劝阻过患者,是患者执意要在住院期间离院,也能免于担责,这就离不开要签署《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至少签了是有用的,法院是认可的。

对于医疗机构来讲,患者请假离院的法律风险太大,自不可取,医院也绝不能同意!患者若执意离院,目前的普遍做法是与患方签署《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其中主要包括告知风险、责任规避等条款。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具有限制患者自由的权利,但应尽到劝阻告知义务。
另外,为了保证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应当具有个性化,针对每个患者的不同病情和诊疗情况进行劝阻告知,要避免用预先拟定好的条款进行格式化的告知。
从法律角度讲,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使用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省时、方便,但其弊端在于一方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交易对方的条款。
因此,《民法典》对格式条款有限制,如果医院提供的格式条款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患者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鉴于这一点,《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决不能使用千篇一律的格式条款,一定要一人一议,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详细告知劝阻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不管怎么说,没错就是没错,医院没有限制患者人身自由的权力,只有劝阻告知的义务,只要尽到了义务,就算患者院外发生了意外,那也不属于医院的过错,支持法院这种硬气的判决!
撰文 | 阿拉斯加宝 编辑 | 阿拉斯加宝- 搜索
-
- 1000℃李寰:先心病肺动脉高压能根治吗?
- 1000℃除了吃药,骨质疏松还能如何治疗?
- 1000℃抱孩子谁不会呢?保护脊柱的抱孩子姿势了解一下
- 1000℃妇科检查有哪些项目?
- 1000℃妇科检查前应做哪些准备?
- 1000℃女性莫名烦躁—不好惹的黄体期
- 1000℃会影响患者智力的癫痫病
- 1000℃治女性盆腔炎的费用是多少?
- 标签列表
-
- 星座 (702)
- 孩子 (526)
- 恋爱 (505)
- 婴儿车 (390)
- 宝宝 (328)
- 狮子座 (313)
- 金牛座 (313)
- 摩羯座 (302)
- 白羊座 (301)
- 天蝎座 (294)
- 巨蟹座 (289)
- 双子座 (289)
- 处女座 (285)
- 天秤座 (276)
- 双鱼座 (268)
- 婴儿 (265)
- 水瓶座 (260)
- 射手座 (239)
- 不完美妈妈 (173)
- 跳槽那些事儿 (168)
- baby (140)
- 女婴 (132)
- 生肖 (129)
- 女儿 (129)
- 民警 (127)
- 狮子 (105)
- NBA (101)
- 家长 (97)
- 怀孕 (95)
- 儿童 (93)
- 交警 (89)
- 孕妇 (77)
- 儿子 (75)
- Angelababy (74)
- 父母 (74)
- 幼儿园 (73)
- 医院 (69)
- 童车 (66)
- 女子 (60)
- 郑州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