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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t | IBD妊娠管理全球共识发布:十大核心问题与专家建议「eG学术观察」

来源 2025-10-07 12:13:28 医疗资讯

导读

(特别提醒:共识中部分药物的使用与我国药品说明书存在差异。临床医生需结合患者具体情况谨慎评估,并遵循国家相关医疗法规与药品管理规定开具处方。)

妊娠,对患有炎症性肠病(inflammatory bowel disease, IBD)的女性而言,犹如开启一段冒险旅程,带着对新生命的期望出发,却可能在途中碰到疾病的暗流、用药的迷雾、遗传的浅滩……这曾让无数患者陷入艰难抉择:是冒险停药尝试妊娠,还是为了控制病情而放弃生育?

IBD包括克罗恩病(Crohn’s disease, CD)和溃疡性结肠炎(ulcerative colitis, UC),育龄期人群占比较高。由于妊娠期女性常被排除在大多数非妊娠药物的临床试验之外,妊娠期IBD用药的高质量研究数据十分匮乏,患者和医生对IBD相关生育问题存在诸多担忧,可能影响妊娠率、用药依从性及妊娠结局。

近日,来自六大洲的39位IBD专家、相关领域学者和7名患者共同组成的国际团队,基于现有证据,为IBD患者制订了妊娠管理全球共识。本共识以“Global consensus statement on the management of pregnancy in inflammatory bowel disease”为题联合发表于Gut, Clinical Gastroenterology and Hepatology,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Gastroenterology, Journal of Crohn’s and Colitis, Alimentary Pharmacology and Therapeutics, Inflammatory Bowel Diseases。其核心原则是“母亲健康是婴儿健康的最佳保障”,共涵盖10大主题,包括34项推荐意见和35项共识声明。共识明确指出,在科学指导下,绝大多数IBD女性都可以安全地怀孕、生下健康的宝宝。核心关键在于:控制好病情比停药更重要!本共识为IBD患者的生育之旅提供了清晰、可靠的科学导航。本文以问答形式概述共识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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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IBD会遗传给下一代吗?

答:风险略有增加,但无需过度焦虑。与没有家族史的孩子相比,父母一方患有IBD时,子女的患病风险确实会有所增加。其中CD患者的子女罹患IBD的风险可能高于UC患者。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种“风险增加”是相对于普通人群非常低的基线风险而言的,绝大多数IBD患者的孩子都是健康的。遗传只是众多风险因素之一,并非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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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IBD妊娠管理全球共识要点

二、问:IBD会影响生育能力吗?

答:疾病活动状态是影响生育能力的主要因素。当患者处于疾病活动期时,受孕几率会降低。与此同时,共识指出,辅助生殖技术对IBD患者同样适用,其成功率和活产率与普通人群相当,而且进行取卵术等操作不会增加IBD的复发风险。

三、问:备孕前需要做什么?

答:共识强烈推荐有妊娠计划的IBD患者接受孕前咨询。在计划妊娠前3到6个月,疾病应处于缓解期。同时,应在妊娠前完成营养评估,并在医生的指导下将整体健康状况调整至最佳。对于有避孕需求的IBD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含雌激素的避孕药物。

四、问:孕期IBD病情复发怎么办?

答:积极评估,及时干预。妊娠期疾病活动对母婴的风险更大,因此应像非孕期一样积极治疗。粪便钙卫蛋白可用于监测IBD孕妇的疾病活动度。肠道超声、MRI(无造影剂钆)是首选的影像学检查手段。内镜检查风险较低,但应仅在有明确必要且检查结果可能改变治疗方案时进行。必要的IBD相关手术不应因妊娠而延迟。

五、问:分娩方式需要特殊选择吗?

答:多数患者可选择经阴道分娩,少数情况下建议剖宫产。共识指出,CD合并活动性肛周疾病、既往接受过回肠储袋肛管吻合术、或有直肠阴道瘘病史的患者,应考虑选择剖宫产,以保护肛门括约肌功能,降低产后病情加重的风险。

六、问:怀孕期间,如何用药?

答:继续有效治疗是保障母婴安全的核心,擅自停药导致疾病复发的风险极大!

妊娠期推荐继续使用以下药物:5-氨基水杨酸、抗肿瘤坏死因子、维得利珠单抗、乌司奴单抗、生物类似药、抗白细胞介素-23以及低风险抗生素。使用硫嘌呤类药物期间,应监测血清胆汁酸和肝酶水平,以预防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必要时,可在密切监测下使用糖皮质激素。

妊娠前应停用以下药物:甲氨蝶呤(至少1个月)、奥扎莫德(至少3个月)、伊曲莫德(1至2周)、托法替布(至少1个月)、乌帕替尼(至少1个月)以及非戈替尼(至少1个月)。

对于妊娠期IBD患者,如出现病情活动需更换治疗方案或升级治疗,方案选择与非妊娠期患者基本一致,但需排除以下药物:硫嘌呤类药物、甲氨蝶呤、Janus激酶(Janus kinase,JAK)抑制剂以及1-磷酸鞘氨醇受体调节剂。此外,共识提出,IBD患者可在妊娠第12至16周期间开始服用低剂量阿司匹林,以预防早产型子痫前期。

七、产后可以母乳喂养吗?哺乳期间,如何用药?

答:母乳喂养不会增加IBD患者疾病复发风险,但应注意用药禁忌。

哺乳期推荐继续使用以下药物:5-ASA、硫嘌呤类药物、糖皮质激素、抗肿瘤坏死因子、抗整合素药物、抗白细胞介素-12/23、抗白细胞介素-23药物以及生物类似药。

使用以下药物期间不建议进行母乳喂养:甲氨蝶呤、1-磷酸鞘氨醇受体调节剂和JAK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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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IBD用药参考:从妊娠前、妊娠期到哺乳期

八、问:IBD会增加母婴风险吗?

答:疾病活动是母婴风险的主要来源。共识指出,疾病处于活动期会增加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流产及静脉血栓等风险;而如果能维持疾病缓解,妊娠结局可接近普通人群。控制病情是降低母婴风险的关键措施。

九、问:IBD药物对孩子的生长发育有影响吗?

答:现有数据总体令人安心,大多数药物不会对孩子的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与健康女性相比,IBD患者所生子女在1岁内入住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及住院的风险较高。与缓解期患者相比,疾病活动期妊娠更易娩出小于胎龄儿及低出生体重儿。妊娠期使用抗肿瘤坏死因子、乌司奴单抗或维得利珠单抗治疗,并未增加子代在儿童期发生恶性肿瘤或早期发育迟缓的风险。

十、问:宝宝出生后,能正常接种疫苗吗?

答:可以按计划接种灭活疫苗,活疫苗则需个体化评估。所有灭活疫苗均应按时接种。若母亲在孕晚期使用了生物制剂,建议婴儿推迟至6月龄后接种卡介苗。母亲在哺乳期使用生物制剂不会影响婴儿接种任何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共识为IBD患者的生育管理提供了全面而积极的框架,强调多学科协作、孕前优化和个体化治疗的重要性。对于医务工作者,它提供了清晰的临床决策路径;对于患者,它给予了充满希望的科学指引。目前,多数推荐仍基于观察性研究,证据等级多为低或极低。未来亟需更多前瞻性研究和真实世界数据来补充,尤其是针对新型药物的安全性数据,以及IBD妊娠期并发症的机制研究,以进一步完善妊娠安全监测与管理体系。

引证本文

Mahadevan U, Seow CH, Barnes EL, et al. Global consensus statement on the management of pregnancy in inflammatory bowel disease. Gut. Published Online First: 28 August 2025.

相关文献

1.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炎症性肠病学组,中国炎症性肠病诊疗质量控制评估中心. 中国溃疡性结肠炎诊治指南(2023年·西安)[J]. 中华消化杂志,2024,44(2):73-99.

2.孔北华,马丁,段涛. 《妇产科学》(第10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

3.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炎症性肠病学组. 炎症性肠病妊娠期管理的专家共识意见[J]. 中华消化杂志,2019,39(9):599-609.

4. Mahadevan U, Seow CH, Barnes EL, et al. Global consensus statement on the management of pregnancy in inflammatory bowel disease. Gut. Published Online First: 28 August 2025. doi: 10.1136/gutjnl-2025-336402

https://doi.org/10.1136/gutjnl-2025-33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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